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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圖:稽查大隊在拍攝違章車輛。 |
某省軍區后勤部原副部長宋兆軍,在臨轉業前利用手中權力,貪污、挪用公款近50萬元,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。
海南省軍區司令部辦公室主任葉永松,在兼任該軍區鴻達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總經理期間,貪污、受賄、挪用公款等犯罪總金額達4700多萬元。
一個個案例,無時無刻不在警醒著我們。正如總后勤部部長廖錫龍在提到某些軍內腐敗案例時所強調的那樣,當軍隊中的各級領導干部,特別是高中級領導干部的經濟權力越來越大時,“如何加強監督制約,促使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,依法、合理、有效地分配和管理使用軍事資源,從機制和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,已成為我黨我軍建設的一個重大課題”。